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公办高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财〔2026〕11号)相关规定,资产经营公司为做好东莞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空置物业招租筹备工作,充分保障招租全流程公开、公正、透明,就本次拟招租物业的相关核心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前公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东莞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空置物业,经实测,该物业总面积共计2944.10平方米。
二、拟出租用途
承租单位可开展的合规经营范畴包含:教工餐及特色餐饮、公务接待、会务服务、休闲书吧、科技文创产品展销等。
三、租赁期限安排
本次物业拟租赁期限为:自租赁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0年。
四、租金标准
本次招租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参考价作为招租底价标准。
五、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资产经营公司反映公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8561
电子邮箱:zcyjyglgs-bg@gdmu.edu.cn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